★ 網路中心 電腦使用 及 列印服務說明
1. 開放區域:圖書館二樓,網路瀏覽區(三民網咖)。
2. 開放時間:
(1) 09:00~16:50 (列印請攜帶餘額超過11元以上之悠遊卡,現場備有紙張供使用)。
(2) 午休及週五高中學生社團時間,為學生資訊訓練時間不開放。
3. 使用方式:
(1) 老師於上課時間可直接使用。(下課時間學生多)
(2) 學生下課時間入座使用。上課時間欲借用電腦及列印,需攜帶當節任課教師的同意證明至資訊組辦理借用,未攜帶證明者將不予借用。
(3) 提供服務:網路查詢、文書處理、電腦應用、列印服務(請自備金額高於11元之悠遊卡)。
(4) 注意事項:
a. 為延長電腦設備使用壽命及學生安全,嚴禁同學打電動、線上遊戲、網路聊天室,禁止瀏覽暴力、色情網站及相關光碟,若發現同學有上列違歸事項者, 將禁用1個月並記缺點2次。
b. 電腦使用區內請勿飲食及攜帶食物、飲料,並請保持安靜切勿嬉鬧。
c. 使用完畢請將電腦設備、椅子歸位,隨身物品請記得帶走,請勿留下。
d. 請勿擅自插拔公用電腦設備與裝置,如有使用問題請洽詢資訊組。
e. 每週五於PM04:00提前關閉進行簡易維護;段考週及段考前一週為電腦維修時間,放學後(PM 4:00~4:50)暫停借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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