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轉知教育部「115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限延長收件時間,請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相關人員踴躍報名,並於114年10月15日前免備文送本局彙辦。
發佈日期 :
2025/10/07
一.依據教育部114年9月24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42403280號函及本局114年8月6日
新北教國字第1141565896號函(諒達)辦理。
二.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:
(一).團體獎:機關(構)、公私立幼兒園、學校、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(團隊)、
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。
(二).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: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。
三.請踴躍推薦具下列事蹟之個人或團體:
(一).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,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。
(二).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、展演、傳播或推廣,足以振奮人心。
(三).從事本土語言復育、調查、研究或出版,具相當成效。
(四).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、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,影響深遠。
(五).捐贈、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,貢獻卓著。
四.欲申請團隊或個人,請填復申請表併同相關佐證資料,於114年10月15日前,免備
文送本局承辦人彙辦。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/黃韡熙小姐,
聯絡電話:(02)87875555分機607/209。
五.檢附「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(含申請附件)」與
徵件海報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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