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僑務委員會申請承辦「115學年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」公告暨相關附件各1份,詳如附件。
發佈日期 :
2025/06/12
一、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6月6日僑生專字第1140501463A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就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技專校院,該會積極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業務,透過招收海外地區僑生來臺就讀3年高級中等學校產攜僑生專班,畢業後接續升讀4年技專校院,以培育專業技術人才。
二、為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就讀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技專校院,該會積極推動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業務,透過招收海外地區僑生來臺就讀3年高級中等學校產攜僑生專班,畢業後接續升讀4年技專校院,以培育專業技術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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