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詳盡資訊,請詳參附件PDF檔。
(1)學生:於學生學籍離校後 2 年刪除
(2)短期人員:臨時人員、計畫助理、代理教師,於離職 2 年後刪除
(3)正式人員:中途離職人員,於離職 2 年後刪除。於本校退休人員,可永久使用,但超過 2 年沒有登入
即刪除帳號。
4. 儲存空間限制:全校共計 100TB,各類人員使用空間限制如下:
(1)學生帳號:20 GB
(2)教職員帳號:20 GB (含家長會、各科科召等公務帳號)
(3)退休人員:10 GB
(4)處室帳號:150 GB (校長、各處室主任、組長、技藝中心等之公務帳號)
5. 違規事項與處理方式
本校資訊媒體組將不定期對本校 Google 帳號使用狀況進行帳號清查
(1)當帳號使用空間達規定空間之 1.2 倍時將寄信通知降低使用空間
(2)當帳號使用空間達規定空間之 1.5 倍時將對帳號停權
(3)當帳號有被盜用或不正當使用之狀況將對帳號停權
6. 帳號停權與復權
帳號因故停權時需填寫復權申請表申請復權方可復權。第一次停權時間須 達七天,第二次停權須達十四
天,第三次起每次須達三十天。
7.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