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工業務: 志願服務手冊、榮譽卡、獎勵等說明
發佈日期 :
2025/06/12
必備資料
- 志工證:基本資料表/一吋照片2張。
- 志願服務手冊:新申請者請附:
- 1) 基礎訓練(台北e大學習證明)
- 2) 特殊訓練結業證明(三民)
- 3) 一吋照片兩張
- 4) 身分證影本
服務時數
分服務時數、研習,請分別張貼。
榮譽卡
約每年單月底申請。(請提前20天繳交,以利彙整。)
新申請者:必須服務滿3年300個小時,才能申請榮譽卡。
服務時數,務必張貼至最新服務時數條。
獎勳
- (A) 內政部志願服務獎勳:3000小時以上
- (B) 新北市志願服務獎勳:600小時以上+2年以上
注意:服務時數計算時間不同。表格不同。務必分清楚。
保險
要填寫志工基本資料,呈報教育局核備。
交通導護志工申請理賠時,應附值申請單、值勤時間、路線、警方報案紀錄、醫院診斷證明、收據等。
查驗
新北市教育局105年度「志願服務手冊及衛福登錄系統」將抽檢本校資料。屆時請志工提供「志願服務手冊」以備查驗。請務必將最新服務時數張貼在手冊上。
以上資料請交給各處室幹事,彙整後轉交輔導處輔導組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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