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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重要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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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:
試務組
發佈日期 :
2025/12/10
旨揭招生各階段重要日期及其他詳細規定,務必詳閱招生簡章,招生簡章訂於114年12月4日起於本招生官網 (https://www.jctv.ntut.edu.tw/enter42/skill/)公告並提供下載,簡章查詢系統於同日10:00起開放查詢使用。
旨揭招生管道符合招生簡章報名資格者,至多可報名5個校系科(組)、學程,但各校得限制考生可報名該校系科(組)、學程數,請轉知並輔導貴校所屬學生,詳閱簡章附錄一。
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,須於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10:00起至4月15日(星期三)21:00止,登入本委員會「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(檔案)查看系統」,檢視本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(含修課紀錄、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)。
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,可檢視一~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;如為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非應屆考生,須於115年3月11~18日至本委員會登錄個人識別資料且確認送出資料者,可檢視一~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。
如有疑義者,須於115年4月16日(星期四)中午12: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,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申請,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,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無誤,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。
資格審查重要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請貴校輔導符合招生簡章規定之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參加之學生,務必詳閱招生簡章,另請轉知輔導貴校所屬學生,以「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專題實作及創意競賽決賽」-「專題組、創意組」獲獎學生,均可就「獲獎群別」或「考生畢(肄)業科(組、學程)歸屬群別」擇一資格報名,並依簡章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資格審查登錄及報名等相關作業。
旨揭招生資格審查作業,仍維持網路登錄資料後,列印相關表件再郵寄紙本文件至本委員會審查之作業方式,考生皆須通過資格審查並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後,始能進行網路報名及指定項目甄審作業。
考生須於資格審查期間115年4月29日(星期三)10:00起至5月6日(星期三)17:00止,確認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,始能於本招生「網路上傳(或勾選)學習歷程備審資料」時,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。
若具有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考生,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,須於115年5月6日(星期三)17:00前向本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,逾期或未依本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,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,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,不得提出異議。
115學年度指定項目甄審繳費方式由各甄審學校自訂,請考生完成網路報名確定送出作業後,於各所報名之校系科(組)、學程所訂截止日前,依各校所訂方式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,各校系科(組)、學程之繳費方式及截止時間,請參閱招生簡章或本委員會網站「甄審簡章查詢系統之「各校系科(組)、學程甄審條件」;未依規定期限及方式完成繳交甄審費用之考生,視同放棄參加指定項目甄審之資格,不得提出異議。
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應屆畢業考生,其第一~五學期「修課紀錄」由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,第六學期修課紀錄(PDF檔)則由考生自行上傳至本委員會。
當學年度應屆畢業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,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、第五~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,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,考生仍應依各校系科(組)、學程所訂繳交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,以避免延誤自身指定項目甄審權益。
本作業階段,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、第五~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。
高級中等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,應儘速依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」第4點明定「收訖明細」之規範,於3日內查明,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時,應備文檢附更正資料逕向該生申請之校系科(組)、學程辦理,以維護考生甄審權益。
考生未上傳任一學習歷程備審資料,或若僅有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成績證明、修課紀錄係由考生所屬就讀學校上傳者,均一律視同「考生未曾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」,本委員會將不會把此份資料送至各甄審學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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