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ED急救資訊
發佈日期 :
2025/04/30
緊急醫療事件應變處理流程
設置AED之公共場所應訂定符合場所特性、公眾需求與原有規範之緊急醫療事件應變計劃,並配合急救教育訓練定期舉辦緊急應變演習。當事故發生時,才能即時有效的啟動緊急救護系統、採取適當的急救措施,並與緊急醫療網順利連結。
設置AED之公共場所可尋求具有「到院前緊急醫療救護」領域相關專長之人員,針對社區或場所特性,提供確實可行之緊急醫療事件應變計劃的建議,並協助進行品質的持續改善。這些專業人員的協助,可以經由各縣市政府消防局、衛生局或是台灣急診醫學會獲得詳細資訊。
場所緊急醫療事件應變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參考:
A.場所人員接獲通報疑似心肺功能停止事件應立即啟動應變機制,通知(或以代號廣播)場所應變小組人員,並盡速拿取AED。
B.場所應變小組人員接獲民眾或場所人員通報PAD啟動訊息應以最快速度趕赴事發地點。抵達事發地點後應盡速瞭解事發經過並派遣一位人員通報119。
C.評估確認病患心肺功能停止。
D.場所應變小組人員與民眾分配急救任務,在119救護車與EMT尚未抵達之前持續進行CPR+AED,必要時與消防局救護指揮中心保持電話聯繫,接受線上急救指導。
(叫叫CABD) (學校AED放置位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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