支出憑證黏存單
發佈日期 :
2025/05/20
1.民國105年8月22日行政會報修正本校支出憑證黏存單【適用採購案件】、支出憑證黏存單【適用非採購案件】(格式詳附件),並自公告日起開始實施。
2.將(財物登記)核章處移至(事務組長)之下-105.8.22版
3.格式內含支出憑證黏存單【適用採購案件】、支出憑證黏存單【適用非採購案件】、黏存單背面說明-100.6.01版
4. 主要修正內容如下:核章人員(動支請示單~總務單位、核銷時~經辦單位)、憑證附件(請填寫張數)改列於正面、增加零用金若有墊付情形,加註先行墊付欄位。-100.6.01版
5.壹萬元以上若有特殊情形需先行代墊,請事前提出申請,並填寫墊付申請單。
(格式請勿任意更動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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