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新北市立三民高中首頁連結

 
:::
:::

加熱菸品危害防制宣導

作者 : 衛生組 發佈日期 : 2025/10/13
加熱菸品防治宣導
常見新型菸品違法樣態及罰則如下:
1.任何人不得使用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,違者處新臺幣(以下同)2,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
2.任何人不得以無償方式(如借用、分享或贈送),將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提供予他人,違者處1萬元至25萬元罰鍰。
3.任何人不得於臉書等社群媒體,張貼電子煙或加熱菸圖文資訊,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4.任何人不得販賣、展示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加熱菸,違者處2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。
瀏覽數:
登入成功